6月28日,皋蘭縣公安局接到轄區(qū)居民魏某報警,稱其于當天早上9時許,接到自稱皋蘭縣自來水公司張經理的電話,張經理告訴他皋蘭縣消防大隊要建個500立方的水池子工程,問他干不干,等魏某同意后,對方又給了他一個自稱是消防隊李指導的電話讓他聯系。魏某馬上與李指導取得了聯系,結果對方以購買太陽能發(fā)電機為由,讓魏某分別跟代理商和廠家經理聯系。之后,魏某在皋蘭縣某銀行內自助ATM機上,按照對方的要求轉賬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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