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游戲著作權立案標準_侵犯游戲著作權量刑
湖南汨羅市法院審理一起私服游戲侵犯著作權刑事案
被告人推廣私服游戲賺取抽成被判刑
近年來,互聯網日新月異,游戲市場需求愈漸增大。一些不法商家瞄準商機,推廣私服游戲以牟取不法利益。近日,湖南省汨羅市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利用游戲私服侵犯著作權的刑事案件,被告人陳某犯侵犯著作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八個月,并處罰金70萬元。

2021年12月至2022年6月期間,被告人陳某明知同案人劉某(另案處理)推廣的“完美阿拉德”系私服游戲,仍聯系某網絡公司的李某(另案處理)為劉某開通某網絡后臺賬號。劉某利用賬號進入某網絡推廣網站對“完美阿拉德”私服游戲進行網絡推廣,該私服游戲的玩家充值流水達3700萬余元。劉某向陳某支付的推廣費用共計944萬元,陳某從中抽取2%至10%不等比例的抽成,非法獲利60萬元。
法院審理后認為,“完美阿拉德”與“阿拉德之怒”游戲具有高度同一性。被告人陳某以營利為目的,明知同案人劉某是“完美阿拉德”私服游戲的經營者,仍通過絡幫助其向公眾傳播、推廣侵犯著作權的游戲軟件,其行為構成侵犯著作權罪,且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綜合考量其犯罪金額、犯罪表現等因素,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說法
網絡游戲私服是一種通過私自架設服務器,非法運營他人網絡游戲作品牟利,破壞網絡游戲秩序的行為。隨著網絡技術的發展,行為人利用私服實施犯罪的手段愈加隱蔽和復雜。網絡游戲可以作為計算機軟件作品受著作權法保護。網絡游戲軟件包括客戶端程序和服務器端程序,通過客戶端和服務器端雙向對接進行數據傳輸從而實現運營。行為人通過向用戶提供權利人客戶端程序的下載,在用戶登錄權利人游戲客戶端程序后,采取技術手段改變數據傳輸路徑并指向私自架設的游戲服務器端程序,從而取代合法運營服務的行為,屬于著作權侵權行為,同時也是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的“復制發行”行為,因此而非法獲取的利益,應當全部認定為行為人的非法經營額。情節嚴重的,依法應追究其刑事責任。實踐中,私服行為人獲利巨大,導致私服泛濫,對游戲產業的威脅極大,以侵犯著作權罪定罪也能起到罰當其罪的效果。
互聯網的蓬勃發展使網民數量不斷增長,網絡游戲產業利潤空間巨大。伴隨網絡游戲市場的高速發展而產生的網絡游戲私服、外掛等問題開始泛濫,阻礙了游戲產業健康發展。法律將依法識別、認定并打擊私服,維護合法、有序的游戲秩序,保障網絡游戲產業綠色發展。
來源:人民法院報
作者:劉沁 熊丁儀
編輯:常躍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