錘巫師財經(巫師財經 扒皮)
相比起所謂的“咪蒙系”自媒體,人們對于“巫師財經”其實更有同仇敵愾的感覺。
從上個周末開始,關于“巫師財經”涉嫌洗稿抄襲、人設造假的內容開始集中爆發,用文字、圖片、視頻等不同方式羅列了各種相關證據,瞬間讓“巫師財經”成為眾矢之的。甚至在2月23日“巫師財經”官方回應之后,這輪爆料還進行了“二次發育”,比如他前腳剛宣稱自己引用的知乎匿名答案,是經過原作者授權的,后腳原作者的直接下屬就在虎撲開了貼專門答疑解惑。
能夠讓整個社交網絡,上至行業從業者下至圍觀路人們集體陷入這種“敵不動,我不動,敵若動,我先動”的狂歡氛圍,上一個還是吃雞蛋灌餅都有錯的周琦。

當然整個事件確實也挺正能量的。比如從拋出觀點、到給出例證、再到開放性討論,整個事件發展的脈絡有一條清晰的思路——核心問題是什么、如何證明這個問題、這個問題有什么影響。這些關鍵因素并沒有隨著事件的升溫,被不斷涌進的流量所干擾,人們對于公共事件中社交網絡工具的使用,已經到了一種相當成熟的程度。
另外不斷在各種爆料里被反復提及的“3個月時間在B站狂吸200萬粉絲”、“B站第一財經類UP主”等字眼,基本可以理解為公眾對于“內容產業現狀”不滿的一次集中宣泄:我確實只能當韭菜,你確實有能力割韭菜,但這次也太明目張膽了吧。
但嚴格說來整個事件也不是皆大歡喜的。
尤其是從內容原創者的角度出發,你可能怎么想都高興不起來。畢竟仔細想想,這種墻里開花墻外香的事情已經不知道到底發生過多少次了。
作者 / 指北BB組 胡雪蘭
編輯 / 蒲凡
2017年10月,知乎起訴“知乎大神”一案正式開庭。那是知乎成立以來第一次大規模的主動為平臺內原創內容維權,并很快那一年成為了內容產業里最受關注的話題之一——人們期待能有一個“好的結果”來為原創者出口氣——當然最后的結果也確實很積極:2019年7月,法院在一審判決裁定知乎勝訴。
只是法院的支持并沒有為“薅知乎養毛”畫上句號。或者說“內容搬運”這件事,仍然是如今行業里的一個老大難問題。
仍然以大神說為例,博文內容依然大量存在“提煉中心句+貼知乎問答截圖”的慣用套路。就這樣截取優質內容的手法,可以很直觀地看到——千人評論+萬人轉發,截取的內容為大V賬號確實吸睛無數。
并且與2017年知乎狀告大神說時的行業環境相比,“內容搬運”現象還在新的內容載體萌發下出現了變體,比如抖音號“街訪隊長”抄襲事件。
顧名思義,“街訪”主要內容創作是隨機采訪路人一些有意思的問題,并選擇有意思有看點的回答者剪輯成視頻,上傳到短視頻平臺上,具體形式可以參考“成都小甜甜”。但如何獲得有意思的回答呢?這就涉及視頻制作者的策劃能力了,也留下了“洗稿搬運”的空間。
具體到“街訪隊長”事件,就被原作者JINX指出其內容抄襲了自己在知乎的答案。
顯然比起大神說的截圖搬運,這一次事件更復雜的地方在于:以視頻為載體后,內容的表達體驗發生了比較大的改觀,比起營銷號對內容的直接截取來說要隱晦。
因此在受到原創者質疑之后,街訪隊長首先做出的回應姿態很強硬:我們是隨機采訪,即便重合也都是路人的鍋。
(原創者JINX與“街訪隊長”的短信截圖)
JINX的維權過程充滿戲劇性,畢竟JINX對街訪隊長的“隨機采訪”無從考證,所以即使“街訪隊長”與內容存在高度重合性,原創者也很難就路人回答的內容進行維權聲討,甚至在JINX曝光此事之后,遭到涉事賬號的“人身攻擊”,問候全家不說還意圖起訴JINX誹謗。
(JINX遭到多個微博號惡意攻擊)
這樣劇情反轉的例子其實在原創者維權過程中屢見不鮮,再比如知乎熱門問題“你們見過的最無恥的抄襲有哪些?”——有用戶反應自己在控訴一些大號對自己原創的竊取行為時,得到“你去告吧,我給你請律師”等諸如此類回復。
總之依靠內容搬運聚集粉絲、再通過粉絲積累變現的營銷大號,在如今的內容行業里已經成為了一門頗具規模的基本功課。甚至配套的“公關服務”也已經同步成熟——比如如何讓原作者版權的維護反而變成了“惡意誹謗”——這些因素的存在讓原創(尤其是個人原創)成為了名副其實的高成本行為。
站在平臺運營的角度來看,問題就更加嚴重了。如果說原創者還可以“擇良木而棲”,打包售賣自己的知識產權,面對賺快錢、有成熟變現模式的專業做號黨,平臺就顯得損失慘重且不可避免了。
根據公開資料,百萬級營銷大號的轉發刊例價在幾千元到上萬元不等,就“大神說”而言,五百萬體量粉絲的廣告報價高達14800元——而成本幾乎為0,背后作為依托的是大部分未經授權白嫖的“羊毛”。
而優先被營銷號消費過的內容還有多少價值?沒有人能說得清。
再回到咱們開篇提到的圈內鬧得沸沸揚揚的巫師財經翻車的例子,巫師能在短時間內聲名鵲起在很大程度上依附于知乎的一些高贊回答,再將其重新組裝+包裝,借由“B站的財經做的太爛了”的發起理由,尤其是視頻中“以我為準”的超“自信“態度快速圈粉。
至于知乎這樣的原創內容平臺為什么更容易變成做號洗稿黨的“共用羊毛”,原因也不難解釋,究其根本在于早期知乎這個產品的定位。
知乎早期種子用戶階段所奠定的社區氛圍,決定了知乎必然與內容行業的平均水準產生一定的代差——精英范兒、專業大牛這些詞在成為知乎標簽的同時,也為知乎錨定了一個比較高的水準下限——這讓知乎更容易成為“輸出”者。
此外,內容平臺們在早期成長階段無力分流多余的精力用于“維權”,也是這種現象形成的客觀因素之一,包括S1、果殼等內容平臺,實際上都不同程度地“受過災”。
將洗稿、搬運現象的屢禁不絕直接甩鍋給別有用心的做號黨,其實多少也是有失公允的。因為如果沒有平臺的“配合”,現有的洗稿做號黨的變現模式,實際上是無法成立的。
比如內容的價值認定。簡單來說,優質的內容雖然應該收獲價值上的肯定與扶持,但“價值”上的肯定,也能一定程度上是許多準備彎道超車的新平臺、新產品快速地完成資源積累的有效策略。
這樣的前置條件,就很容易讓創作者們“心思活泛”了:是將內容交給愿意花大價錢的平臺,還是選擇內容創作氛圍更好的平臺,這是一個“質”的問題。
而對于平臺來說,他們的確可以通過“完全以價值為導向”實現不小的規模,但對于整個內容產業來說只是增加了一個分蛋糕的參與者——在嘗過快錢的滋味后,他們還有沒有動力轉型為一個更健康的成長模式,就很成問題了。
另外,內容創作者是最核心的資源,但內容創作者與平臺應該是什么關系?這也是個老大難問題,甚至有許多反例。
比如B站,早期B站曾經深度賦能B站核心用戶,GOHANK等UP主如今都進入了B站的管理層,但也正是因為這樣的過于信任埋下過不少隱患(比如R18事故等等),終究沒有不得不選擇“空降職業經理人”的命運。
所以在內容創作者和平臺關系方面,如果過度賦能給創作者,在運營上最大的隱患是:創作者和平臺的最終訴求是不同的。創作者追求的是關注度和個人流量變現,而平臺追求的是整體內容環境的運營,訴求的不同很容易導致發展上的失控。
再加上現在互聯網大環境下不同平臺對優質自媒體都在采用不同的“扶持計劃”去建立和內容創作者互贏共生的關系,但因此也激化了不同平臺之間背后的較量——最大化優質內容的留存,這便構成了某些內容平臺縱容一些搬運者生存的原因。
巫師這件事就是這樣,當他成為大V,平臺是干預他還是保護他?這都是孵化原創內容必然會經歷的一個大問題。
所以站在平臺的出發點,當同時面對過度賦能帶來的隱患和優質原創內容流失的難以阻止的難題,平臺給出的一系列的保護措施,對現在的內容產業環境而言只能是緩解。
從某種程度上講,對于巫師的走紅不應該僅僅甩鍋給巫師和他的團隊,或者單方面苛責B站等內容平臺的“縱容”,事實上我們也有作為“雪花”的責任。
內容行業的搬運成風除了行業領頭抵制的態度之外,公眾對此的關注度以及社會容納度也構成了抄襲者成長的天然土壤,反觀這次巫師財經的事件,其實也是公眾重新看待原創世界的一個重要窗口。
尤其是相較于內容行業圈媒體人對“反洗稿陣地”的反應,公眾對抄襲者的容納度顯然要寬容得多,只要抄襲者態度誠懇,落馬之后被粉絲重新“扶上馬”可能性看起來極大,值得一提的是,巫師到現在也沒有在微博平臺公開致歉。
就用戶的評論而言,公眾態度如此反應有兩個不可忽略的事實。
一是大部分讀者其實在觀看內容時,難以辨別內容的出處——部分用戶對原創作品的“嗅覺”并不是大多數。
二是公眾所處的位置站在事件的非利益方,同時也是優質內容的受益者,所以在內容被曝光抄襲之后,大部分吃瓜群眾即使被搬運者唬住,而后呈現默默圍觀的無所謂態度。
想象一下,如果沒有少部分公眾的堅持,所有無關利益者都呈現這樣的無感態度,抄襲者的作風只會愈發猖狂,優質內容的直接獲取顯然成了快速跑馬圈地的戰略方針,而進一步造成的結果是優質原創者的創造動力遲緩,對原創者而言,其實最大的成就感在于行業的聲譽和公眾的贊許。
在這里我想說,除了前文提到行業與原創者持有的原則態度之外,公眾在規則面前所持的態度更烘托起整個內容產業的氛圍。
對抄襲者而言,一旦人設崩塌,在這個網絡時代,不可磨滅的痕跡會像自己手上一根永遠拔不掉的發炎的倒刺,當還想在原創內容這個圈子混時,一直隱隱作痛。
而對公眾個人而言,站在外部視角的我們確實也沒辦法從根本上改觀這個行業的傳統痛點,但至少人人也有自己可以努力的地方,比如從良好的閱讀習慣做起,再比如從對待抄襲者零容忍的態度做起。
道阻且長,行之將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