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交易電話-南匯房產交易中心電話咨詢
澎湃新聞記者 計思敏
1月21日晚,上海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聯合市房屋管理局等8部門發布《關于促進本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簡稱《意見》),《意見》共十條,涉及土地、限購、信貸、新房搖號、稅費等內容。
其中,《意見》明確,離婚3年內購房的按照離婚前家庭套數計算;不滿5年的住房一律全額繳納增值稅。該新政自2021年1月22日起施行。
具體而言,《意見》提到,嚴格執行住房限購政策。夫妻離異的,任何一方自夫妻離異之日起3年內購買商品住房的,其擁有住房套數按離異前家庭總套數計算。《意見》規定,新政于今日(1月22日)正式執行。
那么,對于目前正在交易過程中的住房來說,將如何界定?
針對這一問題,澎湃新聞撥打了上海房地產交易中心服務熱線(962269),獲得的反饋是:目前交易中心口徑是二手住房以網簽合同日期為準,而一手新房則以認籌時間為準。
這也就是說,二手房住宅交易在1月21日以前(含)辦理了網簽業務的,適用老政策,不受新政影響。
而新房的認定界限則以認籌時間為準,在1月21日之前(含)參與認籌的適用老政策,在1月22日之后,若此前參與認籌的樓盤搖號無果,再參與其他樓盤搖號的按照新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交易中心人士提醒:參與認籌或新房買賣目前尚未簽訂合同,但通過搖號且已付定金的人員名單需以開發商提交給房產交易中心的名單為準,在核查名單無誤后按老政策核查限購資格。
此外,《意見》還調整了增值稅征免年限。將個人對外銷售住房增值稅征免年限從2年提高至5年。
對此,上海納稅服務熱線相關工作人員也表示,調整增值稅征免年限的執行時間是1月22日,并以網簽合同簽訂日期為準。在1月21日以前(含)辦理了網簽業務的住宅,適用老政策,不受新政影響。

責任編輯:劉秀浩
校對:劉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