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兇-房產兇宅官司一般多久結案
對于結婚用的婚房
大家不僅精挑細選
往往還會花心思裝修一番
但蒲女士在東莞常平剛買的婚房
卻讓她幾天都睡不好覺了
因為她聽說
這套房子竟然是“兇宅”!
究竟怎么回事?
1
剛買的婚房竟是“兇宅”?!
2017年9月,蒲女士以61萬元的價格,在東莞常平某花園小區內購買了一套房子,這套房子是蒲女士與他先生的婚房。

在付了6萬元定金之后,蒲女士卻意外地從旁人口中聽到一個令她毛骨悚然的消息。
蒲女士說,2017年12月12號,她在房子附近找鋪位,想做點小生意,開個宵夜店。沒想到鄰居跟她說,“有個笨女人買了這個房子,而且是兇殺案的房子”。
于是,蒲女士趕緊問是哪一座,而對方竟說是某花園小區X座。更讓蒲女士震驚的是,鄰居口中的房子竟是蒲女士剛買的婚房!蒲女士說,聽到這個消息后,她真的一連幾個晚上都沒有睡好覺......
婚房竟然變成“兇宅”?!隨后,蒲女士找到中介公司工作人員,對方卻表示并不知道該套房屋是“兇宅”。
2
故意隱瞞?還是真的不知情?
蒲女士心想,難道是原業主放盤時故意隱瞞了真相?于是,蒲女士找到了原業主廖女士。
蒲女士跟廖女士說,自己買房子是為了結婚的,就是圖個吉利,但這房子現在的情況確實不太適合,所以想請廖女士退還房子的定金。然而,廖女士卻不愿意退還,也不愿意協商解決。
因為協商不成,蒲女士將原業主廖女士告上了法庭,要求撤銷購房合同,并要求被告雙倍返還原告購房款定金共12萬元。然而在庭審時,蒲女士意外地發現,原業主廖女士竟是該中介公司的法人。
蒲女士感覺這就是一個欺詐行為。原業主廖女士及中介公司員工都沒有告訴自己房子的真實狀況,而且廖女士連同兩名員工一直讓蒲女士購買房子,“拼命讓我給錢,但我也不知道是什么狀況”,蒲女士說。
根據蒲女士律師從警方調取的資料顯示,該房屋在2012年11月7日發生刑事案件,導致一人死亡。
12月24日,記者聯系了原屋主廖女士, 其稱自己的確是中介公司法人,該套房屋所有權是2015年拍賣所得,并表示自己也是受害者。
廖女士表示,“從警方調出那些東西出來,我才知道房屋有刑事案,我不知道的情況下我買了,我倒大霉,但我也是不知情的情況下賣給蒲女士的。”
3
二審敗訴,只能繼續搜集證據
律師認為,房屋買賣中,銷售者有義務將房屋的真實情況告知購房者。如果銷售房產的這一方,刻意隱瞞了房屋曾經發生過惡劣的刑事案件這些信息,通過欺詐的手段促成了房屋買賣合同的簽署,購入房產這一方可以通過起訴方式撤銷合同、歸還購房款,并且有過錯方賠償因過錯導致的損失。
因為證據調取困難等原因,蒲女士在庭審時未能舉證證明原業主廖女士存在隱瞞、欺詐的行為,法院二審判其敗訴。目前,蒲女士正繼續搜集更加充分的證據,準備申請案件再審。
原本高高興興買房子準備結婚
誰知買來的房子竟是“兇宅”
還要跟原業主和中介對簿公堂
想必蒲女士都沒心情操辦終身大事了...
小編再次提醒小伙伴們:
買房之前還是要多了解房屋情況
同時要盡量選擇正規的中介公司
如果在購房過程中發現不對勁
最好詢問清楚再做決定!
責編:劉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