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房產—二婚房產公證給妻子有用嗎
二婚夫妻的房產,將來哪方的子女能繼承?解答個咨詢,有人問,說二婚夫妻房產是兩個人的名字,將來雙方的子女誰能繼承這套房產?

這問題不容易答,因為可能的情況太多,給大家一層一層分析:
房子既然是夫妻兩個人的名字,就是夫妻共同財產,通常是一人占一半份額。至于將來如何繼承,首先要看有沒有遺囑,如果有遺囑,就按遺囑繼承。比如雙方各自寫一份遺囑,把自己的那一半份額給自己的子女繼承,這是最簡單的情況。
如果沒有遺囑按法定繼承就有點復雜了,我們假定雙方的父母都不在了,雙方各有一個子女,而且再婚時雙方的子女都已成年,關于再婚時子女是否成年是有區別的,一會解釋。
在這種情況下,一方去世后,他(她)的那一半房產,按法定繼承,就要由他(她)的子女和在世的配偶兩人平分。每人應該分到總房產四分之一的份額。也就是說去世一方的子女占總房產25%的份額,活著的配偶占到75%的份額。
然后等活著的一方再去世后,他(她)的這75%的份額按法定繼承,就全歸他(她)的子女了。所以,如果都按法定繼承來,后去世一方的子女分得多,能拿到四分之三。
當然,這種結果是基于剛才說的沒有遺囑,而且再婚時雙方子女都已成年的情況。如果再婚時有繼子女未成年,而且與繼父或繼母共同生活,形成了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子女關系。那繼子女同親生子女一樣,也是繼父或繼母的法定繼承人,情況就更復雜了。最終的結果就要具體案情具體分析了。
本文作者:北京楊文戰律師,第一屆北京網絡知名人士聯誼會理事,微博十大影響力法律大V,北京市中盾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執業二十余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