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房辦房產證、拆遷房辦房產證大概交多少錢
當我們第二趟趕到政務中心,來到不動產咨詢處。我們還有一項安置證明沒有辦理。整棟樓的安置證明,這種證明要到離政務中心向東六公里外,市開發區管委會辦理。
好在市開發區管委會工作人員是下午五點半下班,社區吳領導幫我們聯系上開安置證明的江主任。
時間很緊,我們雙方協作,我用手機導航,姜某集中精力開車。很快,我們找到了開發區管委會辦公樓,來到資產運營部。

一位年輕的江主任接待了我們,他打電話給他的秘書,找到我們這棟樓的安置證明進行復印并蓋章。
我們耐心地等待著,心里自我安慰。把資料備齊,明天下午再請半天假,房產證就能辦好。可是,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
拿到整棟樓的安置證明后,社區吳領導又給我們打電話,讓我們還要回一趟社區,即便他們到了下班時間,他依舊等我們。
在辦理房產證的整個過程,我們社區分管拆遷房的吳領導,一直熱情地為我們排憂解難。在此表示感謝!
再次來到社區,吳領導給我們出示了“還建房面積明細表”等其他證明,并蓋上社區公章。
這半天的時間,我們一直奔走在路上,到各部門取資料。
第二天下午一點半,我們又到政務中心。我把所有的材料拿到不動產窗口。
工作人員看完我們的所有資料說“你們這種情況不適合在不動產中心辦理姜某的房產證”。
“為什么”?
“安置證明上是姜某母親的名字,現在要辦成姜某名字的房產證,必須搞清繼承關系”。
工作人員又接著說“你們這種情況在臨時代辦點辦房產證,可以辦理到姜某戶頭上,不需要交遺產稅等相關事宜。而張某可以憑著法院調解書和姜某的房產證,在不動產中心進行過戶”。
昨天一下午的奔波是白跑了。花了兩個半夫的時間,一番折騰,才找到解決問題的正確思路。
又回到社區,在社區辦理房產證,這是姜某的事了,在他拿到房產證之后,才需要我和他們一道去不動產中心辦理過戶。
如果他們不抓緊辦好。調解書又制約他們,必須在十天之內讓我拿到房產證,否則姜某不僅償還給我一萬五千元,還要罰款一萬五千元。我也不想要這罰款,我期望姜某盡快辦好房產證。
我暫時不需要請假,一邊上班,一邊等候著姜某辦好房產證的消息。
這個過程正好是跨周末雙休日,第二周周一下午。我接到姜某電話,他的房產證辦好了,我可以同他們一道去不動產中心辦理房產過戶相關手續。
在辦理房產證這件事上,事后總結,三年前,我們小區拆遷房可以辦房產證時,原始資料在我手上。當年,姜某要辦到他戶頭上,因補償費沒有協商好,我沒有同意他辦理。
這是大錯特錯,如果當年我讓姜某辦了房產證,這次一萬五千元的補償費可以不付,只需要花幾千元找律師打官司,一準能打贏。
第二周周二下午,我們在不動產中心辦理了一系列稅款交費,交費明細如下(單位:元):
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172.53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 5751
產權轉移書據 1.4
專項維修資金 5779
契稅 2560
地方教育費附加 128
教育費附加 192
城市維護建設費 448
個人所得稅 2560
增值稅 12800
外加付姜某補償費 15000
合計 45391.39
糾纏了三年的房產證問題,終于花錢解決了。
我的這段買房、辦房產證的經歷。告訴那些想買房的人,如果資金不足,寧可推遲時間買房,也不要買拆遷房。確實想買拆遷房,一定要把原房主的人品摸請楚,再考慮是否買房。
作者簡介:本文原創作者張春梓。多平臺自媒體寫作者,財務工作者。業余時間喜歡閱讀,抒發生命中的小感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