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改名了—房產證改名了戶口本還能用嗎

近日,廣東、寧夏、山西、浙江、山東、四川等全國多地全面開展清理整治不規范地名工作,對居民區、大型建筑物和道路、街巷等地名中存在的“大、洋、怪、重”等不規范地名,進行規范化、標準化處理。
然而問題來了,小區改名以后,業主的房產證咋辦?北京市蘭臺律師事務所的袁遠律師,進行了專業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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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改名以后,
房產證要改嗎?
根據我國《房屋登記辦法》第三十六條第二項的規定,房屋坐落的街道、門牌號或房屋名稱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即因小區更名造成門牌號、房屋名稱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法條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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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戶口簿上的信息
是否需要變更?
由于身份證、戶口簿登記的地址與小區名稱密切相關,如小區名稱變更涉及身份證、戶口簿登記地址的變更,需要根據名稱變更情況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需變更的內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后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法條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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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改名需要經過哪些程序?
根據《地名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居民區必須設置地名標志。在更改小區名稱方面,需要經過特定的程序:
第一,更名需要符合法定條件,需要滿足《地名管理條例》第五條以及《地名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九條的規定。
第二,居民小區名稱的更改需要符合《地名管理條例》第六條第七項的規定,即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審批程序進行。
第三,對于違法更改小區名稱的,根據《地名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二條的規定,應發送違章使用地名通知書,限期糾正;對逾期不改或情節嚴重、造成不良后果者,地名管理部門應根據有關規定,對其進行處罰。
法條鏈接:
《地名管理條例》 第五條 地名的更名應遵循下列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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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名已有政府備案,
現在突然要求改名,
涉及的成本由誰來承擔?
依照法律規定,小區的開發商應該先向住建房管部門申報名稱和公安機關申報小區地址,然后辦理備案。
在改名方面,主要涉及開發商的義務,由開發商對小區更名承擔《地名管理條例》規定的行政義務,該等成本亦由開發商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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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改名
隨之需要變更地圖和導航軟件的信息,
這些成本又該由誰來承擔?
這些成本不是與小區更名有直接法律關系的成本。因小區更名引起的地圖和導航軟件信息變更,主要由軟件運營商來進行變更,小區居民不會因此承擔額外的成本支出。
最新消息
民政部:防止隨意擴大不規范地名清理整治范圍△圖片來源:民政部官網
2018年12月,民政部、公安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清理整治不規范地名的通知》(民發﹝2018﹞146號),對清理整治不規范地名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當前,各地正按照六部門部署,積極推進清理整治不規范地名工作,但個別地方也存在政策標準把握不夠準確、組織實施不夠穩妥等情況。
民政部區劃地名司有關負責同志表示,清理整治不規范地名是進一步規范地名管理、傳承和弘揚優秀地名文化的重要舉措。各地要準確把握政策,嚴格按照有關法規和原則標準組織實施,防止隨意擴大清理整治范圍。要重點清理整治社會影響惡劣、各方反映強烈的城鎮新建居民區、大型建筑物中的“大、洋、怪、重”等不規范地名。要進一步規范工作程序,充分進行專家論證,廣泛征求各方意見,審慎提出清理整治清單,嚴格按程序推進實施。要加強宣傳,為清理整治不規范地名工作營造良好氛圍。
來源:民生周刊微信公眾號整理自法制日報、澎湃新聞、民政部網站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