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 份額—房產證份額比例有用嗎

老胡是一個挺讓身邊人羨慕的人。20多歲大學畢業后就來到一線城市,進到一家大公司。34歲那年就做到了大區銷售總監,錢沒少賺,當然付出也很多。二零零幾年的時候,那個時候房價還沒起來,老胡已經買了兩套房了。
由于忙于事業,所以個人問題解決的比較晚,快38了才結婚。夫妻關系特別好,婚后二人有了個兒子。老胡挺疼愛妻兒,逢年過節一般都帶著家人出去玩。2016年的時候,老胡帶著一家子人出國,結果在海邊出了事兒。聽到這個消息的時候剛開假,我們幾個朋友當天就買機票飛了過去,幫助孤兒寡母在當地處理事情,回國后幫著處理后事。
老胡排行老大,還有倆妹妹,父母一直都在農村老家。事情平息后,一家子人坐下來商討繼承的事。老胡結婚之后,把之前一套房子賣了,買了個更大的。因為走的太突然,也沒留下什么遺囑。老胡的爸媽、妻子一家人都很開明、很公平,在遺產份額的分配上都沒什么爭議。老胡結婚之前買的那套房子,是他個人的,去世后,父母、兒子、妻子各占四分之一;結婚后換的那套大房子,房本上寫的很清楚:“共同共有”。這樣的話,父親母親還有兒子,繼承下來之后各占八分之一,妻子占八分之五,整個過程大家意見都很統一。
老胡父母一直在老家生活了大幾十年,照他們話說:大城市住不慣,還是老家舒服,房子要了也沒用,今后再分更麻煩。我們不要了,留給孫子吧。老胡妻子特別感動,最后還是用現金折算了一下,另外又多給了公婆好多錢,多少能讓老人生活的更好點兒。
時至今日,每當逢年過節,媳婦都帶著兒子回老家看望公婆,從未間斷……
很多老百姓拼死拼活半輩子,就是為了一套房,能有個自己的“窩”。很多懷揣著夢想的年輕人打拼的目標,就是為了能有個房本。
我特意看了一下老胡家的房本。結婚之前那套房子,房本還叫《房屋所有權證》,里面有個信息欄叫“共有人”,是空白,表明這套房子只屬于老胡個人,這就是為什么分配遺產的時候四個人均分、各占四分之一;婚后的那套房,那時候房本已經改成了叫《不動產權證書》,里面一欄“共有情況”中,寫的是“房屋共同共有”。所以這套房子中,一半兒是妻子的,四個法定繼承人平分另外的二分之一。
房本上“共有情況”這個信息非常重要,它表明的是產權人在房子中的份額。
我國自商品房改革以來,“房本”也是歷經了多次變遷。再往前,商品房的房本一般有兩個,一個叫《房屋所有權證》,是說明房子歸屬的;一個叫《國有土地使用證》,是說明土地使用權的(有些省市是合二為一的,主要看頒發機關)。后來到了2008年9月1日,開始正式推行《房地產權證》,正式合二為一。到了2015年3月1日的時候,又改成了叫《不動產權證書》。在改的過程中,有些城市可能先行。
甭管房本長什么樣,在房本里面都有這么一欄,叫做“共有情況”需要填寫:
“共有情況”會有三種類型,簡單介紹一下:
1.單獨所有。說明這個房子的產權全部歸登記人個人所有,份額100%。
2.共同共有。表明房子產權歸多人所有,而且是平均份額。并且在房產證的“附記”中會再寫明。
3.按份共有。表明房子產權歸多人所有,并且會寫明每人占的份額比例。同樣,在“附記”中也會注明份額比例。
房產分割的首要因素就是可分割的房產份額,這個信息就是確定分割份額的核心依據。很多朋友問,老人遺產怎么繼承、離婚了怎么分家、婚前婚后買房怎么算……其實這些問題都不重要,根據這個信息,房產份額的計算就比較簡單。這里說一下幾個主要用途:
1.遺囑。房屋產權份額決定了可以立入遺囑的財產份額,直接影響遺囑合法有效性。有些人訂立遺囑的時候寫到:“去世后xx房子由xx人繼承”,最終卻被判定無效,為什么?因為房本上寫的很清楚。共同共有或者按份共有的情況下,房子不全是自己的!用法律術語解釋,就是不完全屬于“個人合法財產”。應該寫“xx房子中我的份額由xx人繼承”。
2.繼承。房屋產權份額決定了繼承人能夠繼承的遺產份額,直接影響繼承人的利益。房子產權人去世后,繼承人要繼承房產,能繼承多少?拿前面的故事舉例,單獨所有的,遺產是全部房產;共同或者按份共有的,只有屬于自己的那部分是遺產。這也是為什么很多家庭中,一方去世后,都“覺得”房子屬于在世一方的,最終導致繼承辦不下來,甚至糾紛的原因!因為房本上寫的很清楚,在世一方不一定有全部份額。
3.析產。什么時候買的不重要,重要的是房本上怎么寫的。大家都會認為,婚前買的房子屬于個人的,婚后買房屬于家庭的。其實這些不重要,關鍵是看房本上這個信息欄怎么填寫。婚前也有共同共有或者按份共有的情況,婚后同樣也有單獨所有。所以說,不必糾結買房時間,拿房本看看,就都清楚了。
房本中的這個信息,是判斷房屋產權份額的最重要的依據。當然還可能會有其他特殊情況,例如,貸款的房子變更產權人、父母出錢買房后增加產權人,等等,在這里不再展開贅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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