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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媽媽首付30萬,買了一套房子,寫的是自己名字,卻讓女兒劉紅艷和女婿倪俊搬過去一起住,還要給他們帶孩子;吳二琥不答應。

劉媽媽買房子的事,劉紅艷不知道,倪俊也不知道,劉媽媽瞞著他們,用逝去丈夫老趙房子分的錢,加上自己存的,湊夠付了首付。
知道媽媽幫自買了房子,劉紅艷喜出望外,劉媽媽臉上除了欣慰 ,隱隱閃過一絲不安和遺憾。
1:劉媽媽的遭遇
劉媽媽性格溫和,見到誰都是樂呵呵的,劉紅艷從小就失去父親,媽媽帶著她相依為命,一路打工來到津北。
為了找個依靠,劉媽媽嫁給老趙,算是在津北有了家,媽媽有了家,女兒劉紅艷也有了臨時歸宿。
老趙喪偶,遇見劉媽媽滿心歡喜,怎奈老趙的三個兒子一個女兒看不慣劉媽媽,不是給她臉色就是隔三差五找茬。
老趙和劉媽媽搭伙過日子,是因為他的兒子和女兒不管他,只有過節時才約好看望老爺子,說是看望,其實是為了老爺子手里的房子。
老趙心知肚明,卻沒有一點辦法。劉媽媽是后來的,人家兒女和父親之間的事,不能問,也不能管。
老趙去世后,劉媽媽成為第一繼承人,房子是留是賣她說了算。
但是老趙的兒女畢竟是親骨肉,隔三差五過來鬧,劉媽媽被逼無奈,只能賣掉房子,拿走自己應得的一份,給女兒女婿買了一套房,付了首付。
買房子本是劉紅艷和倪俊考慮的事;劉媽媽見女兒起早貪黑,為了工作看人臉色,東奔西跑;女婿倪俊天天上班,但工資卻不高。
于是自作主張,沒有告訴女兒女婿,也沒有和他們商量,首付30萬還寫上自己名字,這樣做,既能讓女兒女婿有個新家,還能減輕女兒女婿壓力,一舉兩得!
2:吳二琥的憤怒
劉媽媽好心好意來找親家,告訴他們這個好消息,誰料吳二琥當場變了臉色,摔門出去讓劉媽媽很難堪。
吳二琥認為,親家買房子是給她女買的,名字還是自己的,女兒跟著媽媽去住天經地義;兒子倪俊去住,第一沒有出錢,第二,如果跟著去就不會回來住。
倪俊是她懷胎十月,辛辛苦苦養大成人的,怎么可能去給別人當兒子,媳婦沒了也就罷了,現在還搭上兒子。
親家母買的房子寫的是自己名字,就是那一天不在了,房子就是劉紅艷的,到那時就沒有倪俊什么事了。
如果劉紅艷變心,想離婚就離婚,想往外攆就往外攆,倪俊會一無所有。
到那時,媳婦沒有,房子也落不下,倪俊想哭都找不到地方。吳二琥摔門出去,說自己頭疼,其實是憤怒到了極限。
其實,吳二琥不知道,親家母還有一個秘密。
3:劉媽媽的難言之隱
吳二琥說親家母自私,為了給自己養老,心疼自己女兒才買房子,不顧及女婿倪俊的感受。
卻不知道劉媽媽這么做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
劉媽媽身體不舒服,去過一次醫院,檢查出她得了病——癌癥。
任何一個人,面對這兩個字時,都做不到鎮定自若!劉媽媽更不可能,要治病 ,就要面對巨額醫藥費,還不一定活的下來。
但是至少,劉媽媽可以試一次,她手里有賣掉老趙房子的錢,能有什么事比活下去更重要。
劉媽媽放棄治療,于其做沒有把握的事情,還不如拿這些錢給女兒女婿買套房子,讓他們不在為房子發愁。
吳二琥一毛不拔,光打雷,不下雨,說好買房子一拖再拖,最后杳無音信!劉媽媽沒有辦法,不能讓女兒受委屈,親家不買她買。
買房子還不能告訴女兒女婿,劉紅艷要是知道不會同意媽媽拿養老錢買房子,如果再知道媽媽患癌癥,就是砸鍋賣鐵也會給媽媽治病。買房子更是想都不會想。
說到底,親家母買房子,是吳二琥逼的,吳二琥不出一分錢,僅憑一張爛嘴,就讓親家母買房子,真的是自私加可惡。
寫在最后
看過預告,筆墨才知劉紅艷媽媽真是用心良苦,一切為了女兒,為了女兒可以犧牲一切,即使自己身患絕癥也要放棄治療,死留給自己 ,幸福的生活留給女兒。
可憐天下父母!將心比心,吳二琥為倪俊做了什么,一套房子,從開始畫餅到最后石沉大海!
劉紅艷要做的就是好好和倪俊過日子,好好孝敬公公婆婆,這是劉媽媽最后的心愿;至于吳二琥,要在無盡的羞愧和后悔中度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