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和房地產稅;房產買賣稅費一覽表
在全國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會議上,自然資源部部長于4月25日宣布,我國已全面實現了不動產的一體化登記。這則消息的發布是不是就意味著就要收房地產稅了?在這里大家是不是很容易就會想到房產稅,房產稅不是早就征收了?為什么還會引起大家再次討論?下面就跟隨小編一起來學習一下房產稅和房地產稅究竟是一回事吧!
一、概念不同
1、首先房產稅不等于房地產稅,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賃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
2、房地產稅是一個綜合性概念,泛指一切與房地產經濟活動有直接關系的稅都屬于房地產稅。在我國包括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印花稅、土地增值稅、契稅等。換而言之,房產稅也是房地產稅收當中的一種。
二、征稅范圍不同
1、房產稅的征稅范圍為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不包括農村)的房屋,僅限于經營性房地產(用于經營活動、非住宅房產);
2、房地產稅范圍更大,針對一切房產,其包含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類房地產。注:不包括依法擁有的農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
三、征稅環節不同
1、在我國房產稅是對房地產的持有環節征收的一種稅。即房產稅是房屋用于經營自用、租賃、出典等持有環節時征收;
2、房地產稅的征稅環節不僅涵蓋房地產的持有等環節,還包括開發、交易等其他環節。如土地使用、房屋交易等產生的稅收。
四、征稅目的不同
1、房產稅的征收是為了加強房地產市場的調控,調節財富分配,控制炒樓風險;
2、房地產稅是我國不斷的完善現行財產稅體系,規范財產制度的需要,是為實現公平稅負,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的需要等。
綜上“房地產稅”與“房產稅”之間的關系是包含關系,即“房產稅”是“房地產稅”中的一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