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房產中介、云南房產中介為引流 造謠公租房停滿豪車
針對當前房地產市場形勢
結合產業發展實際情況
云南從9月起
全面推進新一輪房地產市場整治規范工作

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
實現房地產市場秩序明顯好轉
目前
第一批違法違規企業名單已對外公示
此次整治規范工作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公安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稅務局、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云南銀保監局、省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共同推進。
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實現房地產市場秩序明顯好轉,監管制度不斷健全,監管信息系統基本建立,部門齊抓共管工作格局逐步形成,違法違規行為得到有效遏制,群眾信訪投訴量顯著下降,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建立多部門聯合查處機制,持之以恒凈化房地產市場環境,保持全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重點整治如下行為
房地產開發
房地產開發企業違法違規開工建設;未按施工圖設計文件開發建設;未按房屋買賣合同約定如期交付;房屋滲漏、開裂、空鼓等質量問題突出;未按完整居住社區建設標準建設配套設施。房屋買賣發布虛假違法房地產廣告,發布虛假房源信息;捂盤惜售,囤積房源;挪用交易監管資金;套取或協助套取“經營貸”“消費貸”等非個人住房貸款用于購房;協助購房人非法規避房屋交易稅費;違規收取預付款、“茶水費”等費用,變相漲價;利用不公平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捆綁銷售車位、儲藏室;捏造、散布不實信息,擾亂市場秩序。
住房租賃
未提交開業報告即開展經營;未按規定如實完整報送相關租賃信息;網絡信息平臺未履行信息發布主體資格核驗責任;克扣租金押金;采取暴力、威脅等手段強制驅趕租戶;違規開展住房租賃消費貸款業務;存在“高進低出”“長收短付”等高風險經營行為;未按規定辦理租金監管。
物業服務
未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未按規定公示物業服務收費項目標準、業主共有部分的經營與收益情況、維修資金使用情況等相關信息;超出合同約定或公示收費項目標準收取費用;擅自利用業主共有部分開展經營活動,侵占、挪用業主共有部分經營收益;物業服務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后,無正當理由拒不退出物業服務項目。
具體整治工作怎么做?
方案也給出了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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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階段:2021年9月底前,動員部署和自查自糾。
各地要盡快細化方案,召開動員會進行部署。督促所有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住房租賃企業、物業服務企業、網絡媒體,按照國家和省整治工作要求,逐項逐條對照,開展自查自糾,自行改正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并向所在地主管部門報送自查自糾書面材料。
第二階段:2021年10月—2024年,檢查和整改改。
1.全面復查。各地主管部門要在企業自查率達到100%的基礎上進行嚴格復查。要合理安排進度,原則上在3年內,對正在銷售、正在建設、正在提供服務的項目 (企業),復查率要達到100%。
2. 重點檢查。對群眾信訪、投訴較為集中、媒體曝光的不良企業進行重點檢查。對查實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及時進行處理。
3.指導監督。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將組織有關成員單位,對各州 (市)房地產市場秩序整治總體情況、自查、復查、重點檢查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監測評價和考核。
第三階段:建立長效監管機制。
各地要堅持整頓規范與制度建設并重、專項整治與日常監督并重、加強管理與改善服務并重、投訴受理與主動監管并重,認真總結經驗做法,鞏固和擴大整治成效,建立完善監管制度,形成長效機制,進行常態化管理。據悉,9月,全省共排查出存在問題的房地產開發企業84家、房地產中介機構91家、住房租賃企業9家、物業服務企業(小區)594家(個)。
截至目前,已整改348家(個),共約談、函告160次,行政處罰11次,清理機構6家,并將違規企業納入日常重點監管。
省住建廳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各州(市)利用投訴舉報熱線掌握的問題線索,自加壓力、主動出擊,強力推進整治工作,全省第一批違法違規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住房租賃企業和物業服務企業名單已對外公示,充分發揮警示震懾作用。
云南省2021年度
查處第一批違法違規房地產開發企業
中介機構、住房租賃企業
和物業服務企業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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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擊查看大圖)
下一步云南省將堅持
“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
深入實施房地產長效管理機制
進一步壓實城市政府主體責任
始終保持高壓態勢
堅決打好整治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的主動戰
持續整治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工作
投訴舉報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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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春城晚報綜合云南日報、云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昆明規劃建設、中國建設報、云南新聞網、云南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