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搞房產證、搞笑房產證
9月11日,重慶長壽區東方之驕小區的業主們組織了儀仗隊,在敲鑼打鼓的歡鬧中為小區物業送上了一面錦旗。錦旗上面寫著的十個大字:干啥啥不行,收錢第一名。(早前報道《“干啥啥不行 收錢第一名” 物業收到奇葩錦旗后報警》)惹來市民圍觀并成為網絡熱點。
這到底是怎么回事?

在重慶市長壽區提到東方之驕小區,已經是“無人不知、無人不曉”了。
“組織儀仗隊給物業送錦旗的就是這里。那天好耍得很,大家都在看鬧熱。”在長壽東方之驕小區附近開超市的朱慶盛最近漲了不少“粉絲”,這全都歸功于前幾天小區業主給物業花式送錦旗的短視頻。“開始也沒拍,看到‘干啥啥不行,收錢第一名’這個字,我才掏的手機。”
“我開始還以為是表彰儀式,等看到錦旗的字,覺得好夸張哦。”在東方之驕小區附近開汽車行的趙先生告訴記者,自己聽說過小區業主和物業關系緊張的傳聞,但是沒想到業主會用花式送“錦旗”的方式,來表達自己的不滿。“我在網上也看到了視頻,太好笑了。”
“我們一直都覺得物業管理有問題,所以多次和他們商量整改,可是一直沒看到結果。”有東方之驕小區的業主表示,給物業送“錦旗”也是業主迫不得已而為之。“我們的小區很大,有1900多戶的住戶,物業真的是不管事。從垃圾衛生、電梯安全到保安,感覺就是收了錢,糊弄我們業主。”
在采訪過程中,還有小區外鋪面租戶向記者反映,自己的店曾被盜兩次。“他們說有保安巡邏,但是我被偷了兩次。和他們反映問題,他們態度倒是挺好。你說你的問題,改不改是他們自己的事。”
上游新聞·重慶晨報記者聯系東方之驕小區的物業管理方——重慶市廣潤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提出采訪意愿,該公司的相關負責人拒絕了記者的采訪。
稍早前,東方之驕小區的物業經理在接受其他媒體采訪時表示,業主送“錦旗”的行為是有組織有預謀的活動,是個別業主出于其他目的,故意損壞物業公司的名譽。
“他想的是搞垮我們物業公司,想安排另外的物業公司進來。”該名物業經理稱,8月31日的時候,物業公司因管理問題與部分業主產生糾紛。物業已經按這批物業要求整改,但業主依然不滿。“他并不能代表整個小區的業主,我們該報警的報警,他這行為有損我們公司形象,我們要去追究他們的責任。”
那么,這些送“錦旗”的業主,是否真的就存在物管公司所稱存在不正當目的損害其公司聲譽的違法行為?
知名維權律師、重慶康渝律師事務所陳曄律師表示,送個錦旗表達一下自己的意見,也不見得就侵權了。
“業主,顧名思義,是物業的主人,根據《物權法》等規定,業主除了對其專屬部分(房產證標注的權屬面積)享有所有權,還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陳曄認為,業主作為小區物業的主人,對為自己服務的人員和公司有意見,也是很正常的。“物業公司作為為業主服務的組織和合同主體,其享有收取管理費的權利的同時,也應當負有恪守職責為業主提供優質服務、管理好小區的義務。”
送“錦旗”是否構成名譽權侵權?
陳曄表示,因撰寫、發表批評文章引起的名譽權糾紛,人民法院應根據不同情況處理,文章反映的問題基本真實,沒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內容的,不應認定為侵害他人名譽權。
“原則是一樣,拍攝視頻、發表評論等于‘撰寫、發表批評文章’,但如果只是表達個人感受,沒有用侮辱性、誹謗性的語言,難以構成侵犯名譽權。”
陳曄認為,企業應該“有則改之無則加勉”,而不是看到對自己不好的信息,就以侵權論處。
(原標題:“干啥啥不行,收錢第一名”物業收到奇葩錦旗后報警 律師說法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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