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下房產抵押貸款、公司名下房產抵押貸款怎么查詢
最近一位老板向小馬咨詢他遇到了這樣的一件事。他是一家公司的小股東,注冊資本是100萬元。一年前,公司決定購置一臺50萬元左右的機器設備,但是公司缺乏資金,因此,公司的大股東通過抵押自己名下的房產向銀行貸款購置該設備,并將該設備再作為大股東的個人財產以實物形式向公司投資,因此公司的注冊資本也增加至150萬元,并且已經辦理了相關手續以及工商變更登記。當時,為了以這種方式買這個設備,公司還通過了董事會的決議,約定公司負責還貸款50萬元。因此,公司通過每個月虛開勞務人工費,并將該人工費以現金的形式存入大股東的私人賬戶以便于還貸。
因此,他作為公司的小股東,對于公司以及大股東的上述行為,他感到很擔憂,他想問幾個問題: 第一,沒有經過股東大會的董事會增資決議是否合法有效?第二,既然是公司拿錢還貸,為什么計入大股東的個人股份,大股東是否涉嫌抽逃出資?第三,他現在作為小股東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第一個問題,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增資決議,必須經股東會代表 2/3 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違反上述增資條件和程序的,會導致公司增資決議的無效。而這家公司的增資決議只經過了董事會的決議,并未經過股東會的表決,顯然,這個增資決議由于違反了《公司法》的規定而歸于無效。
但是上述增資已經辦理了工商登記,按理來說,工商部門在辦理變更登記時會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審查公司股東會作出的增資決議,那么要成功辦理了工商變更登記,從《公司法》上講,公司應當向工商部門提供了符合法律規定的股東會關于增資的決議。
因此,公司究竟有沒有關于增資的股東會決議,或者該股東會會議的召集、召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這些問題都需要進一步確認。根據這些問題的結果,才能判斷這次增資是否有效,而增資有效和無效的影響也不同。
第二個問題,如果公司符合法律規定,增資有效,也就是大股東將該設備投入公司是作為出資,增加了大股東的股權比例,而不是大股東借50萬給公司由公司購買設備,或者大股東將設備賣給公司由公司還錢,因此大股東享有的是股東權利而不是債權,大股東和公司以虛開勞務費的方式,提取公司的現金,幫助其還貸構成抽逃出資的行為。
另外,如果公司的增資無效,就只能視為股東借款,公司可以直接還款,而無需以虛開勞務費的方式提取現金還貸。
第三個問題,如果公司的增資有效,那么大股東的行為構成抽逃出資,這樣做會直接損害了其他股東的利益。作為公司的小股東,可以要求公司糾正并追回已抽逃的資金。如果公司拒絕,小股東可以根據《公司法》規定的程序,要求公司起訴大股東,若仍然遭到拒絕,小股東自己可以直接起訴大股東,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