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房產局;界首房產局改為房產中心
9月28日,潁州晚報以《不租地下停車位 私家車難進小區》為題,報道了界首市寶蘭新上城小區物業公司向擁有私家車的業主每年收取1200元停車費,否則車輛不準進入小區地下車庫的消息。
近日,界首市相關部門公開表示,該小區共規劃設置停車位73個,其中地下停車位41個。目前,界首市房產局已責令小區物業公司將違規收取的費用退還給業主。
市民:物業公司管理不夠規范
界首市民李程(化名),入住寶蘭新上城小區多年。據介紹,該小區物業公司除了向私家車車主收取每年1200元的停車費外,物業收費方面存在不規范的情況。
李程曾進行過調查,該小區物業公司的收費明顯高于當地其他小區。為此,他要求小區物業公司出示相關部門的審批文件和手續,但遭到物業公司工作人員的拒絕。
“小區停車位的建設是否符合規劃?寶蘭假日酒店算不算小區的大業主,如果是,為啥不繳物業費,如果不是,為啥顧客的車可以隨便進入小區?”李程希望小區物業公司對此進行說明,并對定期公布物業費等相關費用的收取和開支等情況,讓業主心里有本明白賬。
界首房產局:物業公司要按標準,亮證收費
針對李程等業主的疑問,界首市相關部門進行了調查。
近日,界首市規劃局回復稱,經過核查,寶蘭新上城項目共設置停車位73個,其中地上32個,地下41個。地下停車位位于沿界首市中原路建筑的負一層,地上停車位位于小區建筑圍合的廣場內,但是,規劃方案中未區分該小區的商業停車位和住宅停車位。
界首市房產局證實,寶蘭新上城小區規劃用途為商業居住綜合用地。車輛停放問題,應該由業主與寶蘭假日酒店協商解決。
同時,界首市房產局表示,該小區物業公司收取業主的停車費、物業費時,應按物價局批準的收費標準,亮證收取費用,目前該局已責令物業公司將違規收取的費用退還給業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