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房產證無土地使用證、有房產證無土地使用證咋交易
相關部門:商品房土地權屬清楚但未進行土地分攤,按照“大證”所載的土地面積以共同共有的方式登記
本報訊 “我有一套房產,但是只有房產證,沒有土地證,這種情況可不可以辦理不動產抵押登記?”昨日,海口市民黃先生撥打本報新聞熱線反映,他從別人手中買下西沙路附近某老舊小區的一套房產,房產證已經拿到手好幾年了,但買房時沒有辦理土地證。“聽說現在沒有土地證就不能辦理房產過戶,那么我這種情況能不能辦理不動產抵押登記?”黃先生說。
針對黃先生反映的問題,記者昨日從海口市政府相關部門了解到,針對商品住房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持有房屋所有權證,土地權屬清楚,但未進行土地分攤的情況(土地使用權仍屬開發商,即有大證,無小證),相應的不動產登記將按照“大證”所載的土地面積以共同共有的方式進行登記。而對只有房屋所有權證,沒有進行土地登記的情形,由申請人向海口市國土大廈權籍調查窗口申請辦理土地權屬調查,申請人憑土地權屬調查向海口市國土局審批辦窗口辦理土地確權,完成土地確權后由申請人申請辦理不動產登記。
據了解,辦理不動產抵押登記需要的申報材料主要包括:(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2)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抵押人或抵押權人為個人);(3)《房屋所有權證》原件;(4)主債合同原件、抵押合同原件;(5)《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抵押人或抵押權人為單位);(6)授權委托書(抵押人及抵押權人為個人的,如本人不能到場,委托他人辦理,必須出具經過公證的《授權委托書》) 。記者 蘇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