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聲明書范文(房屋聲明的格式)
作為多數公民一生中最大的財產,房產的一點一滴都牽動著產權人的神經,而產權人不在后,房產的歸屬又牽動著繼承人敏感的神經。故人尚未走遠,有人早已蠢蠢欲動!雞賊者,積極謀劃;善良者,郁郁寡歡;灑脫者,一紙聲明:棄權!

產權人不在后,遺留的個人房產是遺產。如有遺囑,從遺囑;沒有遺囑,按法律規定辦。繼承開始后,繼承人需對房產繼承表態;沒有表態的,視為繼承;放棄繼承的,應及時作出棄權聲明。司法實踐中,合法有效的棄權聲明常采用如下形式:
1、書面聲明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繼承人放棄繼承房產應當以書面形式向其他繼承人表示。棄權聲明書由本人書寫,簽名、捺印,注明棄權日期。
2、公證形式
棄權聲明公證是一種特殊的書面聲明形式,有利于受文單位審核、采信,具有國家公信力。
實踐中,繼承人有的分散各地,甚至常年居住海外,不一定有時間湊在一起辦繼承事宜;為手續方便,繼承人可選擇異地聲明公證,將棄權聲明公證書寄回房產所在地,供其他繼承人辦理手續使用。
3、口頭形式
棄權聲明采用口頭形式表示的,本人承人,或有其他充分證據證明,視為合法有效;在繼承訴訟中,采用口頭方式向法庭表示的,應對此制作筆錄,由本人簽名,也視為聲明合法有效。
1、正確表示時間
根據法律規定,棄權聲明應在繼承開始后,遺產處理前表示。
2、提前表示的處理
房產繼承還未開始,已作棄權聲明的,一般不認可棄權聲明的有效性。產權人仍在世,隨時可以處分房產,繼承權存在不確定性;此時表示,既對產權人不尊重,也無現實意義。
3、超期表示的處理
房產分割完畢后聲明棄權的,放棄的不再是繼承權,而是所有權,不產生棄權聲明的效力。
1、棄權聲明的生效時間
根據法律規定,棄權聲明是一種單方民事法律行為,一旦依法作出,無需其他繼承人回應,即發生法律效力,對聲明人產生法律約束力。
2、反悔的處理
房產分割前,或在繼承訴訟中,對棄權聲明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其提出的反悔理由,決定是否承認。
房產繼承處理完畢后,對棄權聲明提出反悔的,不予承認。
1、因放棄房產繼承,導致該繼承人不能履行法定義務,棄權聲明無效。
2、提前棄權聲明是否無效,存在爭議。小編意見,司法實踐以法律明文規定為執法依據,未在法定期間作出,視為無效;繼承開始后,應重新確認。
綜上分析,房產是大多數被繼承人一生最大的財產,斯人雖已駕鶴西去,但還給親人留下一點念想;和諧分配,才是對逝者最大的敬意。而棄權者,應三思后行,推己及人,大方表達自己的聲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