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房產價值—離婚房產價值按照市場價還是購買價
2024-06-05 12:03:20
離婚分割房產,離不開房產價值的確定。夫妻在離婚后最常爭議的問題就是如何公平地分割共同擁有的房產,有時甚至不得不通過法院解決糾紛。
房價的飆升,房產的市場價值已經與他們購買時的價值大相徑庭,這使得分割問題變得異常復雜。
最高院的觀點基本上傾向于不考慮貶值因素,但貶值風險由購房人承擔,另一方不需要為該決策失誤而買單。
實務中對婚前一方買房、婚后夫妻共同還貸的,如房屋貶值,傾向于認定作為產權登記一方至少應給另一方支付共同還貸本息一半的補償款。
如果雙方當事人婚姻關系存續時間較長,夫妻共同還貸的款項在房款中所占比例遠遠高出婚前購房者支付的首付款在房款中所占比例,而非購房者一方有能力支付尚未償還的貸款,則法院也可能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判決房屋歸婚前購房者的配偶所有,令其向對方支付相應補償并承擔繼續還款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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