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房產證加女方名字_婚后房產證加女方名字需要交稅嗎
我兒子跟女友的婚期,原本定在五一,但女方臨時稱,他們家陪嫁了10萬,要求在房本上加女方名字,我女兒建議我兒子給我們老兩口打欠條。

我是羅穗芳,有一個兒子和一個女兒,兒子今年30歲,女兒今年25歲,兩個都未婚。
兒子去年談了個女朋友,他女朋友今年29歲,兩人相處得還行。不過兒子很少帶她回來,我們見面的次數不多。
兒子帶女友回來時,我早早的問清楚了他女友的飲食習慣,那天做的飯菜大部分是他女友喜歡吃的。
僅有的幾次見面,我們覺得他女友長得還不錯,就是言行舉止,不夠大方得體。不過他跟我兒子只相差一歲,身高也差不多,覺得還是挺配的。
兒孫自有兒孫福,兒子結婚后肯定不跟我們老兩口住一起的,他們會有自己的小家,所以他自己喜歡就行。
兩人的感情到了談婚論嫁的階段,便安排了雙方家長見面,討論婚嫁的事,家長見面安排在酒店,我兒子訂的酒店,我們老兩口出的費用。
親家母提出,讓我們出彩禮10萬,他們會搭10萬,合起來就是20萬,讓小兩口帶到新家去。
說實在的,10萬彩禮對我們來說有點多,我們剛全款買了房,還拿出10萬來裝修,彩禮錢10萬的話,我們得去借才夠了。
不過聽親家母說,他們家會搭10萬,給她女兒帶到新家去,小兩口剛組成新家,沒錢傍身確實不太容易,我們老兩口便點頭答應了。
我們借錢時,多借了一些,畢竟過了禮后,擺酒席還得用不少錢。
過完禮后,女方卻突然提出,要求在房本上加上女方的名字,婚禮才能夠如期進行。
我一聽這要求,覺得他們很過分,當初他們提出我們家要全款買婚房,還要加上女方的名字。
我當然不同意,誰的錢都不是大風刮來的。
不過我們愿意出首付,裝修費也由我們老兩口來出,房本寫小兩口的名字,房貸由他們小兩口來還。
可他們家死活不同意,最后讓我們先全款買房和裝修,名字可以不用加女方的。
房子買好了,裝修也搞好了,都是我們家出的錢,房本當然只寫我兒子一個人的名字。
結婚日期在即,彩禮過完,他們卻在這時候提出,要先在房本上添加女方的名字,才能夠按時舉行婚禮。
我問兒子:“你覺得呢,你怎么想的?”兒子說:“要不婚禮先不辦,等再想清楚再說?!崩项^子說:“結婚是人生大事,哪能說先不辦,想清楚再說的?”我女兒說:“要不哥你寫個欠條?”
我想了想,覺得我女兒的這個建議挺好。便讓我兒子寫了張欠條,寫明當初買房的錢是從我們老兩口手上借的。
我老伴說:“這樣子做不好,你娶人家的女兒,房子本來就應該準備好,人家要求你的房本上寫上她的名字,也是求一個保障,心里一個安慰?!?/p>
我女兒說:“那我以后結婚,我也提出這樣子的要求,我們家一分錢不出,他們家全款買房,裝修錢也是他們家出,房本上得加上我的名字,你們會怎么想?”
我老伴說:“他們可以主動寫,但是你不能主動提,你又不是圖他的房子,卻要求加名字,不是讓人家多想嗎?”
我女兒說:“這不就得了?”老伴啞口無言。
我跟我兒子說:“就這么辦吧,先寫欠條,以后她真心跟你過日子的話,再去加名字也不遲?!?/p>
兒子沒說話,卻也沒反對,還是寫了欠條。
大家說說看,老伴說我們不該這么做,我卻覺得我做得沒錯,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大家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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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述人:羅穗芳。整理編輯:子薇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