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房產可以出租嗎、抵押房產可以出租嗎?
一些人在將房屋抵押后,想通過出租的方式獲得一些收益,彌補一些經濟損失,那么已抵押房產是否可以出租?
網友咨詢:
房屋抵押后還可以出租嗎
律師解答:
房屋抵押了仍然是可以出租的。
由于抵押并不轉移抵押物的占有,因此具備將抵押物出租的條件。抵押權只是就抵押物優先受償的權利,抵押人就房屋設定抵押后仍對房屋享有所有權,只要租賃期限不超過債務的清償期,抵押人可就抵押物行使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即有權將房屋出租。
律師補充:
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權;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但是法律規定能夠抵押的除外;
(三)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等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營利法人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公益設施;
(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條
抵押權設立前,抵押財產已經出租并轉移占有的,原租賃關系不受該抵押權的影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張磊律師簡介
張磊律師,曾擔任云南省委、省政府涉訪涉訴值班律師,現任云南省律師協會房地產專業委員會委員,昆明市律師協會房地產、證券法律、民事法律專業委員會委員、大理州青年聯合會第七屆委員會委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