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警察系學生冤案 被誤判刑斷了警察夢 揭露誤判案件真相始末
導讀:2013年3月26日下午,廣西政法干部管理學院司法警察系學生陳宗漢,因涉嫌盜竊罪被“抓獲”。幾個小時后,他的三個室友徐偉杰、韋德聰、陳崇以同樣的方式被警察帶走,隨后4人成為警方破獲的“特大盜竊團伙”,在看守所被羈押一年半。直到2016年7月6日,南寧市青秀區檢察院以“認定的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為由對四人作出不起訴決定。此前,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偵查機關在本案中存在用非法方法收集證據。2016年9月7日,四個學生接到學校復學通知,他們正在著手申請國家賠償。
被警察攔截的警察夢:4警務系學生涉盜竊關1年半后檢方撤訴
18歲的陳宗漢和他的三個同學,人生軌跡在2013年的春天分了一道岔。
2013年3月26日下午,廣西政法干部管理學院司法警察系學生陳宗漢,因涉嫌盜竊罪被“抓獲”。從學校被帶走的時候,陳宗漢身著警服,抓他的警察穿著便衣。

幾個小時后,他的三個室友徐偉杰、韋德聰、陳崇以同樣的方式被警察從宿舍帶走,臨走前,警察讓幾位學生換下了警服。
脫下警服后,他們成為警方破獲的“特大盜竊團伙”,在看守所被羈押一年半時間。直到2016年7月6日,南寧市青秀區檢察院以“認定的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為由對四人作出不起訴決定。此前,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偵查機關在本案中存在用非法方法收集證據。
2016年9月7日,四個學生接到學校復學通知,他們正在著手申請國家賠償。
在被取保候審的一年間,他們曾成為工廠流水線上的工人、餐廳服務員和待業青年。那些機械而乏味的工作總讓他們想起,在看守所里重復串珠子的日子。

意外被捕
陳宗漢不知自己為什么被抓走,他被告知是去協助調查,但卻被帶了手銬。
隨后的幾個小時里,陳宗漢經歷了他18年人生里最大的屈辱。2014年3月5日第一次開庭時他向法庭控訴:當時他(警察)拿像尺子一樣的東西抽我腳底,把臭襪子塞到我嘴巴里面。
時至今日,陳宗漢說自己有時半夜會跳起來,夢見李業宙(注:偵辦該案的警察)拿火機在那兒點,說燒你啊燒你啊。“最起碼的人格都沒有了,什么尊嚴都沒有了。當時都有想死的念頭,心里默默地念,爸爸媽媽,兒子這輩子對不起你們了。”
他回憶,當時旁邊有個茶桌,他一頭撞了上去,可是沒事,只是有點頭暈而已。
恐懼之下,陳宗漢“招供”了“同伙”——他的三個室友徐偉杰、陳崇、韋德聰。幾個小時后,他聽到了韋德聰的慘叫。韋德聰被送入看守所時,看守所出具了一份《入所人員健康檢查表》,上面記錄:背部、左手臂擦傷。
最初“招供”陳宗漢的人是另外一個16歲少年,他叫黃一平,和陳宗漢是老鄉。他目睹了偵查人員打韋德聰的場景。第一次庭審時,黃一平這樣描述:拿膠布貼他(韋德聰),拿水灌他。他們(偵查人員)叫我出來看,說如果我不老實交代就像他一樣,威脅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