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部門曝光3起涉稅中介違法違規案件
中新網6月18日電 據國家稅務總局官方微信消息,6月18日,河南、廣東、江西等地稅務部門依法查處并曝光3起涉稅中介違法違規案件。
一、河南省焦作市稅務局稽查局依法查處涉稅中介沁陽市立達會計服務有限公司違規幫助企業注銷造成少繳稅款案件。經查,2024年,沁陽市立達會計服務有限公司在幫助河南佳軒貿易有限公司辦理稅務注銷時,違規確認企業貨幣資產損失,虛假填報財務報表及清算附表,進行虛假納稅申報,造成河南佳軒貿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投資人王子軒少繳個人所得稅133.32萬元。2025年11月,稅務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九十三條,對沁陽市立達會計服務有限公司作出沒收違法所得2萬元,并處以企業投資人少繳稅款0.5倍罰款66.66萬元的處理處罰決定;根據涉稅專業服務管理相關規定,對沁陽市立達會計服務有限公司及其實際控制人張秋霞采取列為涉稅服務失信主體等措施。同時,對王子軒依法追征少繳的個人所得稅133.32萬元。目前,涉案違法所得、稅款及罰款均已追繳入庫。
二、廣東省惠州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處涉稅中介惠州市展信會計咨詢服務有限公司偷稅案件。經查,2021年至2023年,惠州市展信會計咨詢服務有限公司通過不計少計收入、利用私人賬戶收款、虛列成本費用進行虛假申報等方式,少繳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稅費款共計103.80萬元。2025年5月,稅務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其作出追繳稅費款、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共計195.03萬元的處理處罰決定;根據涉稅專業服務管理相關規定,對惠州市展信會計咨詢服務有限公司及其財務負責人謝劍華采取列為涉稅服務失信主體等措施。目前,涉案稅費款、滯納金及罰款均已追繳入庫。
三、江西省新余市稅務局稽查局依法查處涉稅中介新余市向達財務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其實際控制人楊小珍為企業非法提供發票導致少繳稅款案件。經查,2022年,新余市向達財務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實際控制人楊小珍利用經營涉稅中介機構的便利條件,通過其操控的新余永順物資有限公司,為江西梓凡涂裝工程有限公司等3戶企業非法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118份,涉及金額1092.59萬元,造成上述3戶企業少繳稅款146.51萬元。2025年9月,稅務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九十三條,對楊小珍處以上述3戶企業少繳稅款0.5倍罰款共計73.25萬元的處罰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對新余市向達財務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通過私戶收款隱匿收入、違規列支費用虛列成本、進行虛假納稅申報等違法行為,作出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共計56.72萬元的處理處罰決定;根據涉稅專業服務管理相關規定,對新余市向達財務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相關責任人楊小珍采取涉稅服務失信懲戒等措施。同時,稅務部門對新余永順物資有限公司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行為定性為虛開,并對江西梓凡涂裝工程有限公司等3戶企業依法依規進行處理。目前,涉案稅款已追繳入庫,公安部門正對永順物資及楊小珍涉嫌犯罪行為進行進一步偵辦。
涉稅中介及其從業人員既是涉稅專業服務的提供者,更是稅收法治的踐行者。唯有堅守合規底線、恪守誠信準則,方能助力經營主體健康發展,推動行業行穩致遠。稅務部門將持續規范涉稅專業服務行業秩序,依法查處涉稅中介違法違規行為,切實為廣大經營主體營造公平公正的稅收營商環境,堅決捍衛國家稅收安全與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