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高院發布第三批仲裁司法審查典型案例
中新網廣州6月17日電 (方偉彬 陳虹伶 王美玲)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17日發布消息,近日,該院發布第三批仲裁司法審查典型案例。這批案例聚焦“或裁或審”條款認定、隱瞞證據撤裁、一人公司注銷后仲裁條款效力等前沿熱點,旨在完善仲裁司法審查機制,為仲裁高質量發展提供司法保障。
數據顯示,2025年全省法院審結仲裁司法審查案件4081件,同比增長36.9%;審結仲裁保全案件約1.1萬件,對仲裁裁決的支持率高達97.4%。這一系列舉措有力助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成為程序便利、規則開放、解紛高效的跨境商事爭議解決優選地。
此次發布的10個案例,主要涉及仲裁保全、確認仲裁協議效力及撤銷仲裁裁決等類型。其中,在某公司申請仲裁行為保全案中,內地法院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協助保全的安排》(下稱《兩地安排》),協助香港仲裁機構作出首例商事仲裁行為保全,標志著《兩地安排》在內地實現首次落地,全方位保障了仲裁裁決的可執行性。
在實體審查標準方面,典型案例進一步明確了裁判規則。某置業公司申請確認仲裁協議效力案中,法院厘清了“或裁或審”條款的認定標準,明確當事人可針對不同爭議約定不同解決方式,充分尊重意思自治。在石某公司與聯某公司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案中,法院合理界定了破產程序中債權抵銷爭議的主管范圍,有效維護了全體債權人的平等受償權及破產清算秩序。
近年來,廣東法院持續深化仲裁司法審查改革,通過規范審查流程、建設裁審對接平臺、完善保全與執行銜接等措施,全力支持仲裁事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