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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阿斯塔納12月8日電 據哈通社7日報道,哈議會下院通過《哈薩克斯坦共和國數字資產》法案。

報道稱,據議員斯米什利亞耶娃表示,只有在公共電網有盈余的情況下,數字挖礦企業才能購買電力,并且只能通過哈薩克斯坦電力和容量市場運營商(KOREM)交易所購買。將對數字挖礦企業征收企業所得稅,稅值將根據“挖出”加密貨幣的價值計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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