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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執業藥師繼續教育、河南執業藥師繼續教育考試試題及答案

    各有關單位及各位執業藥師: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和《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執業藥師繼續教育暫行規定》等,為規范執業藥師繼續教育工作,保障執業藥師參加繼續教育的合法權益,不斷提高執業藥師隊伍素質,現將執業藥師繼續教育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繼續教育管理職能

      根據國家藥監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執業藥師繼續教育暫行規定的通知(國藥監人〔2024〕3號),執業藥師繼續教育工作實行統籌規劃、分級負責、分類指導。省藥品監管部門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共同負責本行政區域執業藥師繼續教育工作的綜合管理和組織實施。

      省藥品監管部門組織制定并公開發布本行政區域執業藥師繼續教育方式、執業藥師繼續教育施教機構的監管管理工作以及繼續教育活動的學時計(折)算標準和學分學時認定,引導和推動本行政區域執業藥師繼續教育機構規范運作、優化服務、提高質量。

      二、繼續教育培訓對象

      取得執業藥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參加此次繼續教育培訓的從業藥師應為經原省(市)食藥監局確認資格并登記在冊的從業藥師。

      三、學習內容管理要求

      詳見-河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https://yjj.henan.gov.cn/)-法規文件-《執業藥師繼續教育暫行規定》。

      依據《執業藥師繼續教育暫行規定》符合減免繼續教育學時要求條件的學員,按要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并備注個人信息發送至郵箱:hnzhiyeyaoshi@163.com;經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確認符合要求的,可視同參加繼續教育。

      四、繼續教育培訓機構

      經河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審核認定符合執業藥師繼續教育施教機構資質的有以下兩個單位:

      1.河南省藥品安全風險監測和應急保障中心

      2.河南省執業藥師協會

      學員可登陸“河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執業藥師-繼續教育機構”查看。

      執業藥師參加未經河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審核認定的施教機構學習成績,注冊機構不予記載,行政單位不予認可。

      五、施教機構管理要求

      1.執業藥師繼續教育施教機構應根據要求制訂相應的教學大綱、施教方案、師資及課程安排、組織考核(考試)、建檔登記和日常教學、生活管理等工作。

      2.執業藥師繼續教育施教機構應認真做好培訓需求調研、培訓鑒定和效果評估工作,積極開展教學改革和科研,加強國內外學術技術交流與合作,每年及時報送承擔執業藥師繼續教育培訓任務實施情況的總結材料。

      3.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對執業藥師繼續教育機構教學質量開展動態監測,監測情況作為評價繼續教育機構辦學質量的重要標準和是否繼續承擔執業藥師繼續教育任務的重要依據。對在執業藥師繼續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的繼續教育施教機構予以表彰;對執業藥師繼續教育機構不執行繼續教育培訓管理,存在未履行繼續教育義務、繼續教育質量監測結果較差、采取虛假或者欺詐等不正當手段招攬學員、不正當收費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省藥監局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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