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榮枝涉嫌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綁架罪上訴一案8月19日將繼續在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澎湃新聞記者全程參與18日庭審,庭審中,圍繞勞榮枝所涉兩起犯罪指控展開討論,分別是:在江西省南昌市、浙江省溫州市與法子英(另案處理)共同實施故意殺人、綁架及搶劫犯罪。所涉的其余兩起案件定為次日討論。
對檢察機關指控的事實,勞榮枝對自己所犯搶劫罪、綁架罪予以承認,但否認致被害人死亡的情節,全面否認檢察機關對其故意殺人的指控。庭審現場,勞榮枝多次辯解稱,自己很單純,是個“傻白甜”“是有良知的人”,對受害者和家屬深表抱歉,稱自己也是受害者,參與作案是遭到法子英的脅迫,并不存在合謀等情況。
而出庭檢察官認為,勞榮枝在這兩起案件中都起到了重要作用并扮演關鍵角色,其與法子英的行為形成有機整體,是共同犯罪的重要部分,勞榮枝應對被害人死亡承擔刑事責任。檢察員還當庭展示了勞榮枝此前在接受審訊時的供述,如其承認對作案現場“放火”等,指供述均有勞榮枝本人簽字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