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榮枝被控于1996年至1999年間,伙同男友法子英,分別在南昌、溫州、常州、合肥四地共同犯下搶劫、綁架、故意殺人等罪,先后謀害七條無辜生命,令六個家庭支離破碎。
今天的庭審中,隨著控辯雙方圍繞犯罪事實展開辯論,四起罪案的細節逐漸浮出水面。
“如果‘猴子’叫,就擰緊鐵絲勒死他”
檢方出具的證據顯示,“猴子”出現在勞榮枝的多份訊問筆錄中,是其對被害人的稱呼。
1999年夏天,已流竄至合肥的勞、法二人花光了錢,共謀再次犯罪。7月22日,勞榮枝誘騙在坐臺時認識的商人殷建華至其出租屋內。訊問筆錄記載,勞榮枝稱“我騙過來的‘猴子’姓殷,不太配合”。
事實上,“不太配合”的殷建華剛進入出租屋后,就被埋伏已久的法子英持刀威脅,鉆進其事先準備好的狗籠中。勘驗記錄顯示,該狗籠100*100*70cm大小,用空心鋼管焊成。檢方在庭審中提到,身高1米72的成年男子殷建華被扒光衣物,“只剩褲頭”,“囚于籠內長達十幾個小時”。
法子英及勞榮枝供述印證,7月23日,法子英獨自前往殷建華家取贖金,臨行前,他將鐵絲纏繞在殷建華頸部,用老虎鉗固定,并囑咐勞榮枝“如果‘猴子’叫,就用老虎鉗擰緊鐵絲勒死他”。
7月28日,殷建華的尸體被房東發現。現場勘查記錄顯示,殷建華被囚在鐵籠中,頸部被鐵絲纏繞,尸體已高度腐爛,鐵籠的門有六處被焊死。
檢方多項證據表明,勞榮枝與庭審中展現出的柔弱女子形象有巨大反差。在第一起南昌案中,勞、法二人綁架商人熊啟義后,又前往其家中搶劫財物,并殘忍殺害了熊啟義的妻女,其女兒被害時僅三歲。勞榮枝在偵查階段的口供中提到,離開時,她擔心留下指紋,曾提議“放一把火燒了熊老板家”,法子英未采納。
逃跑前把襯衫打濕掛在陽臺
營造有人居住的假象
檢方提供的證據表明,南昌案發后,勞、法二人在逃跑前特意把襯衫打濕后掛在出租屋陽臺上,營造有人居住的假象。
二人逃回九江老家,勞榮枝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見到法子英媽媽。法子英為老家安裝防盜門,聽到警車的聲音害怕得躲在屋里不敢出來。之后二人走水路逃至上海。
他們的逃亡足跡遍布大半個中國,據勞榮枝給檢方的供述,他們在重慶租了房子,是她和法子英的“安全屋”,二人作案后,“勞榮枝先走,法子英善后”,然后在重慶聚首,“我們在重慶不會作案,不會留下任何身份信息。”
勞榮枝供述,在合肥事件中,小木匠陸中明和殷建華被害后,她便逃去河南,此后20多年隱姓埋名在多地流竄,最后潛逃至廈門,化名“雪莉”。
沒有身份證,她找路邊的小攤做了假證,使用他人的姓名辦理電話卡。勞榮枝稱,她沒有真實的身份證,不能找正式工作,后來在廈門男朋友開的鐘表行做銷售,二人同居兩三年。房子租得遠,她每天晚上10點下班,坐兩個小時公交車回家,凌晨兩三點舍不得睡覺,“總覺得哪一天是最后一天”。據悉,2019年11月勞榮枝落網后,其男友始終不相信勞榮枝會殺人。
“法子英利用了我,我也利用了別人,對不起,他是一個很好的人。”勞榮枝稱自己騙了廈門的男友和信任她的朋友,她從來沒跟任何人提起之前的事,稱逃亡的20多年“內心很煎熬”。落網后,她一度心灰意冷,覺得“死了是種解脫”。
“惡夢一般的經歷改變了我的一生”
勞榮枝稱自己不夠獨立,生性膽小,懦弱自私,潛逃的這些年一直依附男人生活,但也會自己掙錢。
她企圖用這些話辯解為什么南昌案發后,她仍然跟隨法子英四處逃竄:“我非常害怕,不敢報警”“我那時21歲,涉世未深,法子英比我大十歲,他社會經驗比我豐富”。
勞榮枝稱法子英從來不喝酒,嗜煙,南昌一家三口遇害后,法子英喝了點酒,“心情很煩悶”。
勞榮枝表示,對法子英又愛又恨,“我離不開他”,法子英對她“又打又罵”,給她做飯、洗衣服,上下班接送,但在精神上控制她,不顧惜她的身體。她多次稱為法子英墮胎4次,墮胎當天遭法子英侵犯,以至于在36歲那年患宮頸癌。她不敢結婚,不敢生孩子,怕“害了下一代”。
勞榮枝在庭審最后陳述稱,遇到法子英,“惡夢一般的經歷改變了我的一生”,并希望回歸社會,“以我的素質、修養、文化底蘊不會拖別人后腿”,希望“法官大人給我一個悔過自新的機會”。
對此,受害人小木匠陸中明家屬代理律師劉靜潔表示,勞榮枝有強大的心理素質,高超的反偵查能力和表演才能,才能在二十年潛逃期間對所有人瞞過她背負七條命案的罪惡,心安理得地享受從娛樂場所吊到的有錢男友給予的“高品質生活”,在她遛狗、彈琴、畫畫時,根本沒想過被殺害的小木匠妻兒一家正在貧困線上掙扎。
檢方表示,勞榮枝作案手段極其殘忍,主觀犯罪惡性極深,社會危害極大,必須接受法律公平公正的制裁。